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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期间单位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合理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48条规定: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;劳动者不要 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。第87条规定: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,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 本案中,陈女士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;如果陈女士不要求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,则可要求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 付赔偿金。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,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 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